7.5.11

腦殘遊記之阿姆斯特丹篇

• 某個明媚的中午,衰人和腦殘在學校cafe互相概嘆著飽受考試和論文折磨。衰人即興說:「不如去阿姆斯特丹囉。」腦殘極度爽快答應。馬上訂機票,兩天後出發。衰腦團成。


• 「喂,我地要飛幾耐?」坐在飛機上的腦殘問身旁的衰人。「唔知。兩個鐘掛。」衰人說。「咁有無時差?」腦殘再問。「無啦。」結果飛機飛了四十五分鐘就到了跟英國相差一小時的阿姆斯特丹。明顯地,衰人和腦殘連一點基本的research都沒做。

• 到達當天,剛巧是一年一度的queen’s day(荷蘭皇生日&衰人和腦殘當然瞢然不知,能碰上一年一度的盛事,純粹巧合)。整個市中心充斥著橙人(這是queen’s day的theme color)。衰人和腦殘一身黑白灰tone的衣服,非常無敵極度格格不入。腦殘以5歐羅買了一雙oversize橙色太陽眼鏡,意圖扭轉困局。衰人買不到橙色爆炸假髮,差點發脾氣。

• 由於很多大型慶祝活動,整個市中心變成行人專用區。衰人和腦殘被迫走路回去。常常標榜腳不是用來行路的衰人問了一百二十二次「究竟幾時到?」。

• 衰人和腦殘去了紅燈區,找不到在櫥窗前跳舞的妓女,走到一家中國餐館問「那些跳舞的姐姐在那裡?」。終於找到了。衰人叮囑腦殘「你千祈唔好同任何男人有眼神接觸我警告你」腦殘不小心不驚意的看了一名中年男人一眼,那名男人隨即搭傘,幾經辛苦把他擺脫。果然,不聽老人言,吃虧在眼前。

• 衰人和腦殘認為搭的士也是旅行時應該嘗試的項目之一,隨便跳上了一輛e-class benz。一看標,衰人隨即說「屌!」。原來,阿姆斯特丹的士,無論bentley,benz,bmw, toyota, honda,起標一律7.5歐羅(80元港幣)。腦殘自我安慰的說「可能佢唔會跳呢!」結果8分鐘車程,花了30歐羅。

• 阿姆斯特丹的薯條特別好吃,尤其是加上他們的自家製frite sauce。衰人和腦殘一天可以吃兩次,四天吃了七,八次。

• 阿姆斯特丹的芝士也特別好吃,衰人和腦殘可以在芝士店裡流連兩小時,目的只有一個:不停試食。

• 荷蘭每一個角落都很大風。真的好很大風。

• 荷蘭的miffy叫nijntje,搞了幾天才懂讀。讀音:nine-ger

• 衰人和腦殘一致認為,荷蘭男孩實在比英國的好太多。高大威猛,金髮,友善……總言之 Holland guys, Holland hot .

• 腦殘得到的最大啟示:搽防曬一定要搽埋腳面,否則曬到有個鞋印像穿了一對船襪極度影響市容後果自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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