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.5.11

我最鍾意………咬

I can tell you 吞車里子核和樂於吃過期食物 is not 怪 enough.

我天生異稟,怪癖其多。嗯,其實是獨一無二,珍奇嗜好特多(成件事,好聽晒)。

我把口,極度痕癢。如果把口痕分等級,就是說普通口痕吃點東西就能止癢,那我就是口.敏.感,要喪咬才能止半點痕癢。

不要誤會,我不是愛吃,我是愛咬。

咬麵包/薯片/冰棍/飲管/人/擦紙膠/釘/vanvan(小狗)/面膜/洗澡果凍等等,都是我的日常嗜好,簡單一點來說,不。咬。不。快。

自從發現了臺灣寵愛之名的美白/生化面膜異常有口感之後(它是由什麼微生物發酵法製成的面膜,聽上去很多細菌,所以我叫它生化面膜,跟一般的paper mask不同,質感像腐皮,敷完後它會變薄。嗯,現在聽上去很恐怖),便一直力勸各方好友試一試。

我:咬一口吧!

R:嗯。好像不是太好…(極度猶豫)這…是。一。塊。面。膜。(!)

我:我咬給你看(狠狠的咬了一口)。很爽的!!!(一臉自豪)

R:嗯。(終於,她也咬。了。一。口!)真的蠻特別。

又一證明,我不是一個獨食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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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咬我的小狗,因為她也喜歡咬我,這是以牙還牙。(其實我很疼她的!!)有一次,她在發大小姐脾氣(!!!)瘋狂咬我,用盡一切辦法威迫利誘通通失敗。

到我將舉旗投降的時候,我很認真的警告她,如果她再咬我,我會回咬(!!!!!!!!)。她停了三秒,向我的手撲過來(很明顯,她不相信我說的話)。我小心的在她身上輕輕的作狀咬了一口。她靜止了五秒(大概她O了嘴,在想自己的主人是不是瘋了),然後乖乖的躺在我的腿上。也許她明白到被人咬真的很討厭,所以以後也沒有怎麼咬我了(但繼續咬我弟)。

以牙還牙這招真的很管用,但千萬不要真咬,不要弄痛他們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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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幾天前,從lush買了洗澡果凍。是我最喜歡的清爽檸檬味。我這個新屎坑當然馬上拿來用(儘管我已同時開了兩支洗澡液…)。它長得像一個藍色的蘿蔔臣,明顯地,這激起了我偷咬的意欲。

我捏了一點點洗澡果凍,咬了一口。意料之外,它不是苦的,帶酸,口感跟果凍無異。由於果凍跟口水產生了化學所用,弄得我整口泡(!)。我用了十五分鐘才能把泡泡全洗掉。所以,這次的偷咬行動沒有介紹給朋友。

又一證明,我是一個有良心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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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怪。

怪。的。是。你。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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